山东明确今年清洁取暖建设目标 农村地区新增200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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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全省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5634.8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17万户。
方案要求,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确保城乡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021年全省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5634.8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17万户(16市建设计划见附表),其中通道城市重点是查缺补漏,新增95.63万户;非通道城市加大建设力度,新增104.54万户。
方案提出,健全推进工作机制,科学确定技术路线。在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坚决杜绝“未立先破”,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优先选择集中供暖和地热能利用,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建设群众满意工程。
扎实抓好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鼓励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按照《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上下合力筹措资金,对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市,省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城市类别、年度计划数量、前期完成任务情况、财政困难等系数分配补助资金。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各市、县(市、区)对建设资金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完善“抬轿子”式的较长时期运行补贴政策,让群众改得成、用得了。
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做实做细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供暖模式、服务质量、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避免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等问题,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
要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根据新增气代煤户数,各级主管部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超前搞好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强化政企联动,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升级,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同时,扎实抓好安全管理,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继续实行“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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