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济南经十路这一地块征收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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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征收冻结通告,确定了经十纬七东北地块(国大太阳都市广场二期)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现状住宅,西至纬七路,南至山东国大置业有限公司太阳都市广场一期,北至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冻结期限自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1日。
上述征收范围内包括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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