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青岛银行商业贷款可以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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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商业贷款职工的月还款压力,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申请,公积金中心积极与两家银行进行了系统数据业务对接,经多次调试,公积金业务系统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从今日起,在以上两家银行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账号。职工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APP等网络渠道办理;或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提取服务指南。
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邮储、济南农商、渤海、浦发、平安、天津、莱芜农商、浙商、青岛共22家银行。
青岛银行个人贷款账号查询方式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青岛银行个人贷款账号查询方式,详见如下:
一、客户自助查询客户登录青岛银行手机银行APP,在首页点击“我的贷款”即可以查询到对应的贷款账号(如下图所示)。
二、贷款业务回单查询个人按揭贷款发放后,我行会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第三联)、放款机制凭证返还借款人,其中《个人借款凭证》和放款机制凭证中均体现借款人在我行贷款的贷款账号。
具体如下:
1.通过《个人借款凭证》查询,上面记载有“贷款账号”(如下图中划线圈出所示);
2.通过“放款机制凭证”查询,上面打印有“贷款账号”(如下图中划线圈出所示)。
三、人工查询如果客户没有手机银行APP、或者丢失上述凭证、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无法查询个人贷款账号,可联系贷款经办客户经理进行查询,客户经理确认客户身份后可予以协助查询。(来源:济南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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