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者权益 济南市住建局、市房协举办“住房3·15”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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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在济南建设档案大厦举办“住房3·15”主题座谈会。市住建局、市房协、房企代表出席会议并积极展开交流。
会上,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三级主任科员叶怡君讲解了相关政策文件和房企经营、销售中应注意的事项。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在销售现场公示、公积金贷款、配套用房交付、预售资金监管、销售认筹、综合验收取消后的交付标准、置业顾问言辞、维修基金缴纳、样板间保留时限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特别提示。她提醒房企,一定要重视客户关系的维护和客诉处理,在接到业主投诉后,及时作出反应、保持良好服务态度,妥善解决投诉问题,自觉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李刚解读了《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表示房企在经营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多研究整个城市的发展战略和行业宏观政策,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对于房企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遇到如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市房协收到反映后,将组织调研并适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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