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姻登记可以跨区域办理?婚姻“跨省通办”一文读懂

济南楼市头条 2021-06-09 08: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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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政策问答,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进行进一步解读。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根据试点政策,双方均非试点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在省内办理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6月1日一早,天津市户籍的刘先生和河北省秦皇岛市户籍的杨女士,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婚姻登记处领到了“跨省通办”结婚证,这是全国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政策问答,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进行进一步解读。

哪些当事人不能在山东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原登记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军人婚姻登记是否可以跨区域办理?

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军人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在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以及以军人身份补领离婚证,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我省哪些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目前,我省145个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可以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业务。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可以跨区域办理吗?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如何提交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申请?需要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吗?预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预审通过后,方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官方预约平台入口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爱山东”手机APP,如通过其他平台预约,可能导致预约无效。婚姻登记机关于每周排名前列个工作日发布下周预约号。当事人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并提交预约申请。上传的图片应当真实有效、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完整清晰。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预约时还应当上传有效居住证照片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截图等。

哪些跨区域婚姻登记事项需要提交居住证?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哪些跨区域婚姻登记事项不需要提交居住证?

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的,不需要提交居住证;符合跨区域补领婚姻登记证政策的当事人,在山东省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不需要提交居住证。(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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