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一重要项目房屋征收,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搜狐焦点济南站 2024-03-14 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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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30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决定公告为准。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的货币补…

近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对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

(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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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北小辛庄西街,西至营市东街,南至经十路,北至经六路。

根据摸底调查情况,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144户,其中住宅100户,建筑面积约6900平方米;非住宅44户,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30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征收项目住宅安置房屋位于君悦府(原民天面粉厂安置地块),安置房屋为期房,共计123套房源。项目地段规划用于配套设施提升,不具备回迁安置条件,无法提供非住宅安置房源。具体选房方案于正式选房开始前公布。

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1.被征收房屋为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前2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每户按期与提前搬迁奖励费3万元;在签约期内第21天到第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每户按期与提前搬迁奖励费1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2.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前2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每户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在签约期内第21天到第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每户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2%计算;逾期签约不予奖励。

货币补偿奖励费

1.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2%的货币补偿奖励。

2.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

来源:济南时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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