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采暖季济南不再有“停工令”!扬尘治理到位工地可正常施工

济南楼市前沿 2018-11-09 1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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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济南市建委发布《关于2018-2019年秋冬季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今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提出具体的要求。

 关于2018-2019年秋冬季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

攻坚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济尘治字〔2018〕15号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先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秋冬季扬尘污染,促进我市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巩固以往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济南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加大秋冬季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杜绝环保“一刀切”,实施差别化监管,施工工地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保障重点项目、扶贫攻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现就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通知、要求如下:

一、扎实完成攻坚任务

(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程开工前要做到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

1.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工地须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一律为2.5米,围挡基础要牢固,整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的,其面层钢板厚度不低于0.8mm;块状工地必须实施全封闭,线性工地实行分段封闭施工,特殊情况需全线施工的须采取全线封闭措施;鼓励推广使用仿真绿植围挡、绿植文化墙等施工围挡;围挡上要设置适量的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30%,且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2.施工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工地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做到畅通、平整、坚实;材料堆放场和各类加工场地面应铺设硬地坪,推荐使用预制混凝土快装路面和钢板路面;块状路面或钢板路面应拼接严密或无缝对接,车辆碾压经过时,路面无浮尘,接缝处无漏尘;工地道路、加工场地之外的裸露地面须采取固化、绿化或覆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3.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土方工程(含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拆除工程施工须采取湿法作业,现场配备固定或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市政管网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挖土、路面切割、破碎、清扫等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措施,回填后的沟槽及时覆盖、洒水压尘,防止扬尘污染。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运输必须使用经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车辆号牌清晰,密闭化率、具备卫星定位功能的行使记录仪安装率100%;运输车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装载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工地或上路行驶。

5.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洗车设备安装位置合理,规范设置沉淀池、过滤网、排水沟等;洗车应采用全自动智能化设备,并辅以高压水枪等手动设备进行冲洗,执行“四冲四现”标准,确保出场运输车辆一车一洗、不带泥上路;加强对洗车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6.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内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当日不能清运的应进行覆盖;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覆盖用防尘网(布)拼接严密,接缝间无漏尘;防尘网(布)应经久耐用、不易燃烧,发生破损及时更换,废弃、破损防尘网(布)及时回收入库,严禁随意丢弃、现场填埋或焚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鼓励施工现场采用环保结壳型抑尘剂等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进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二)大力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规模(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和合同工期在三个月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水务水利、拆迁等施工工地要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实时联网。

1.数量及点位要求。每个工程项目至少安装1套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轨道交通工程每500米应安装1套。扬尘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重点监测部位;视频监控点位应设置在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工地制高点、材料加工区以及其他需要监控的区域部位,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2.监测监控设备要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认证、计量器具校准证书和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视频监控设备应使用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红外、球型机;监测监控设备应具备数据远传直连功能,保证与主管部门平台直接对接;依法严厉打击数据造假、随意破环或阻断信号等应付监管的行为。

3.数据传输与存储要求。工地网络带宽满足在线监测监控使用需求,系统运行平稳顺畅;视频监控必须使用互联网专线,确保信号传输正常。视频监控数据及时采取硬盘等方式进行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特别是工地主出入口位置的视频影像资料,必须回放清晰,出入渣土车密闭运输、冲洗情况可追溯。

4.监测监控设施撤消标准。工程项目必须在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室外、园林绿化与市政配套工程等)全部完成后才能申请撤消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申请撤销的,需经所属区县扬尘办现场核实、确认并同意后,方可撤消,工程项目次月起可不再参加全市扬尘污染治理月综合督查考核。

(三)积极推进长距离线性工程分段施工。城乡交通、城乡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市政管线、道路交通、水利水务等线性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程项目清单、工作台帐,实施动态监管。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单位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根据工程特点,科学合理制定分段、流水施工计划,将各类长距离的线性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施工段,对工程实施分段、封闭施工;提前进行项目管理策划,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尽力减少施工开挖面积,缩短作业面裸露时间。

(四)进一步压实属地帮包责任。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帮包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帮包责任人考核办法>的通知》(济大气办发〔2017〕25号)要求,各区县要切实落实属地帮包责任,根据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明确各级帮包责任人,确保每个项目有1-2个办事处人员进行帮包监管。不定期对帮包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严格考核考评,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扬尘污染行为做到排名前列时间发现、排名前列时间制止、排名前列时间查处。

(五)强化工程机械污染源头防治。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加快淘汰高排放的工程机械设备,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台账,根据要求及时报送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管控,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及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过程监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完成所管辖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定期抽查,对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工程施工机械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

二、切实完善保障措施

1.市扬尘办指导、督促、监督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落实秋冬季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责任体系,定期调度,建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加大对重点项目、扶贫攻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工程项目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差别化监管,防止“一刀切”;认真组织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月综合督查考核,严格实施考评奖惩。

2.各区县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各区县政府是本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排名前列责任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积极落实行业范围内施工扬尘治理相关任务要求。

3.企业作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治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确保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时,根据全市应急响应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相应级别污染减排措施。

三、严格实施考核问责

秋冬季期间,市扬尘办将加大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综合督查考核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或不稳定运行,作业现场抑尘措施不到位的工程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在综合督查考核中,对连续两个月挂红牌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到位方可复工。对省、市挂牌督办、媒体多次曝光、公众反映强烈、慢作为不作为的,按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问责、暂停预售许可和网签、诚信评价扣分、限制投标资格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追责问责。

市扬尘办对各区县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扬尘治理攻坚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各单位每月29日下午15:00前当月攻坚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扬尘办。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扬尘治理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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