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售楼处、中介门店将逐步恢复营业

济南楼市头条 2020-02-21 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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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大家关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及预收款资金监管、疫情期间销售方式等问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进行了解答。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介绍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相关内容 适当

2月2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大家关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及预收款资金监管、疫情期间销售方式等问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进行了解答。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介绍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相关内容

适当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及预收款资金监管

文件规定,对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适当调整预售进度要求,将高层、小高层建筑预售形象进度不少于地上12层调整为不少于地上6层,多层建筑调整为正负零;对复工的项目,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

对于高层、小高层的界定,我市执行政策为7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多层为6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进度未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主体结构节点核减,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内外装饰节点核减,完成内外装饰的按完成单体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核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已取得综合验收备案核减,终止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对《政策意见》出台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可按下一个节点核定预售重点监管资金,工程进度未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主体结构节点核定,完成主体结构的按完成内外装饰节点核定,完成内外装饰的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核定,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已取得综合验收备案可不予监管。

售楼处、中介门店将逐步恢复营业

1月29日,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通知关闭了所有在济售楼处和房产中介门店,鼓励企业通过线上销售、线下预约办理的方式售房,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市住建局正在研究售楼处、中介门店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营业的意见

关于购房资格核验工作,近期市住建局也已经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原件核验容缺办理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房屋销售等相关业务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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