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市更新拟优先改造二环内脏乱差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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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是城市更新行动中的重要内容。正在征求意见的《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棚户区采取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严控棚改范围和标准,拟优先改造二环内脏乱差的棚户区,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
征求意见稿构建“1+4+N”更新实施内容体系,“4”是指旧厂区、旧住区、旧村庄和旧市场,其中旧住区包含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市危房。
老旧小区采取综合整治的更新方式。根据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三种类型。征求意见稿提出,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居民同意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重点推动完善类改造,试点开展提升类改造。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推进“完整社区”建设。以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为目标,从单个小区改造为主转变为成片连片改造,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统筹配建各类设施,因地制宜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将居住社区建设成为完整单元。通过大片区统筹、跨片区组合、小区内自求平衡和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等方式平衡改造资金。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积金等在老旧小区 更新中的支持作用,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稳步推进,实现土地综合价值提升。棚户区改造后腾退土地,按照规划要求重新开发或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留白增绿等。其他棚户区结合重点片区的发展要求及功能定位统筹推进。鼓励多种安置方式相结合,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安置意愿,采取实物安置或货币安置形式,根据住房市场供求变化,动态调整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比例,促进保障和市场有机结合、 动态互补。建立全市“安置房源管理平台”,统一调配各类安置房源,提高安置房源统筹使用效率。加快棚改安置区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公服配套设施建设。
加大城市危房排查力度。危旧房屋允许通过翻建、改建、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实施成套化改造或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等。结合实际情况,优先从房屋最危险、群众最迫切的楼栋开展试点工作。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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