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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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省排名前列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地方标准。
原文: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DB37/T 5182-2021)(以下简称《规范》),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排名前列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地方标准。
《规范》制定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对我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在技术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分类要求进行了统一,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宜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城区相统一,也可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别的标准,推荐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规范》提出了“四分四定”的原则,即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分类投放后的各类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规范》的出台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有序提供了参照标准,对垃圾精分提供了技术指导,将有力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由粗放管理向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转型。(厅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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