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规:开发企业守信激励,信用分低的限制拍地、参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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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步步难行”的诚信大网再次织密。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支付网站公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以及参与相关招投标等。
实施方案中纳入信用管理的共有七种,分别是:土地市场信用、矿业权市场信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规划编制领域信用、建筑工程规划管理领域信用、自然资源工程项目信用、中介服务信用。其中,取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是否依法取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进行信用管理。这意味着,在土地供给端给开发企业戴上“信用紧箍”,参与土地招拍挂以及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企业如有合同违约或失信行为,将留下“信用污点”。
根据实施方案,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不良和严重不良三类,并进行分值管理,形成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建立信用档案库,包括行政许可、资质认定、履行合同状况、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等。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优先享受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行业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严重不良或不良信用减分累计满40分的信用信息,经汇总后报市信用平台。(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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