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区需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济南楼市头条 2021-05-21 0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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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还要求,社区具备安装条件的不得阻挠用户建桩。

为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中国充电联盟、平安证券IC photo杨靖制图

严格落实社区配建要求

工信部此前表示,我国已形成全球较大规模充换电网络。但总体看,充换电设施发展仍显滞后,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建设力度、优化结构布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其中将“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作为五大战略任务之一。

为此,工信部与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相互配合,研究提出全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并完善在土地、电力、资金等方面保障措施,着力推动解决当前充换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互联互通性不高、“进小区难”等问题,切实提升充换电保障能力。

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加快高速快充网络覆盖

征求意见稿指出,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各地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快制定本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产权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同时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能力。

征求意见稿要求,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纳入新基建专项债券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范围。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商业保险产品。

此外,要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乡镇充换电设施建设,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到2025年,东中部地区省份力争建成不少于10个“示范乡镇”和30个“示范村”。

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82.7万台,同比增加42.0%。4月比3月公共充电桩增加1.76万台,4月同比增长58.8%。

平安证券研报指出,目前行业景气度处于较高区间,近12个月平均每月新增公共充电桩数量保持在较好水平。近一年来各地针对充电桩建设和运营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此外,特斯拉、造车新势力品牌电动车销量高增长带来了充电需求上升,预计未来几个月新增公共充电桩数量将维持在较高水平,总体来看,充电桩制造环节将呈现高于往年的景气度。(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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