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确定!济南这一区域征收冻结

搜狐焦点济南站 2024-07-11 17: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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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发布征收冻结通告,征收范围包括十路、山师东路东南角地块,房屋征收期限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

7月10日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发布征收冻结通告

经十路、山师东路东南角地块

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

↓↓↓

冻结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东至健康路、西至山师东路、南至山东省血液中心、北至经十路(不含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征收用地)。其中包括:健康路11号,山师东路20号。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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