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5月正式实施,你家的小狗办证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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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5月正式实施,济南龙湖智慧服务的小管家上线提醒,快去给你的爱宠办证啦!

《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20日济南养犬新规征求意见发布,济南每户居民只能养1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遗弃犬只罚款2000元,目前新规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文明养宠的问题,一直是社区生活的重点关注项之一,济南龙湖智慧服务积极倡议文明养犬共建和谐,文明养宠才能更好的宠爱。
济南市犬类管理各区办公地点及电话
1、历下区:山大路227号 电话:0531-82710087
2、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 电话:13075340651
3、天桥区:紫金山路399号 电话:0531-85907001
4、槐荫区:经四路701号 电话:0531-87108110
5、历城区:佳宝路13号 电话:0531-88905928
6、高新区:康虹路451号 电话:1561571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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