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集体土地征收新规!无合法房产证的,较高补偿260m²!

京沐律师事务所 2018-01-03 1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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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遏制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遏制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至2022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市区范围(包括历下、市中、槐荫、历城、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政策。各区政府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结合当地实际,在广泛征求村集体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集体土地上住宅拆迁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简单地说,就是新的政策可以选房子,也可以拿钱,具体拿多少就看选择哪种方式了。但是政府鼓励采取货币化的安置方式。

  如果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安置依据的补偿。按照现行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给予补偿;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较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如果以被安置人口数量作为安置依据的补偿。超出每人4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现行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较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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