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大地产罚款41.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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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18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涉嫌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作出行政处罚以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事先告知书》称,经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恒大地产2020年5月26日发行20恒大02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6月5日发行20恒大03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2020年9月23日发行20恒大04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20恒大05债券,发行规模21亿元;2021年4月27日发行21恒大01债券,发行规模82亿元。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一)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日均超过规定报送并公告日。恒大地产未依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共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5000万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亿元。(三)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针对恒大地产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00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0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央视财经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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