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获批国家500万元扶持 济南拟发文加快“科创济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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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科创济南”,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征求意见稿》提出诸多奖励扶持措施,其中,新获批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较高可获得500万元扶持。
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较高扶持100万元
在全力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高标准建设齐鲁科学城;支持跨学科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争取到2025年,建成10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在提升科创主体创新能力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较高30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
支持企业创建高端研发平台,其中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新获批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给予较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较高100万元扶持。积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较高100万元扶持。
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对新增高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给予10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示范机构,依据省科技厅考核结果,考核优秀的给予50万元补助。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到2025年,新培育技术经纪人1000人。
获国家较高科学技术奖每人奖800万元
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高标准建设人才特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子女教育费等费用,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优化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对具有事业身份来济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社会保险等服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到企业和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专职、兼职开展创新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
实施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其中,获得国家较高科学技术奖给予每人800万元奖励。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的排名前列完成人及山东省科学技术较高奖获得者,享受院士医疗待遇。
在加快培育创新型优势产业方面,支持企业以课题制形式,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对新认定的高级孵化器给予每家较高500万元扶持;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较高50万元扶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对高校新获批(认定)的高级大学科技园较高给予300万元资金补助。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探索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名单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主动授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企业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可以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对科技型企业新建总部、研发中心等使用商务用地的,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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