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入户门"打架" 济南规定住宅户门外开范围至少1.2米

济南楼市头条 2021-02-13 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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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南部分新建楼盘住宅入户门开启时频频出现“打架”或“门打人”现象并引起纠纷,户门设计建设“合规不合理”问题突出。

近年来,济南部分新建楼盘住宅入户门开启时频频出现“打架”或“门打人”现象并引起纠纷,户门设计建设“合规不合理”问题突出。

2月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提升住宅建筑入户门有关设计建设要求的通知》,对住宅建筑入户门有关设计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房屋销售或业主选房时应履行提醒说明义务,竣工验收时认真把关。

根据通知,住宅建筑入户门设计应采用向户外开启的方式,且保证相邻户门在同时向外开启时,各户门在1.2米×1.2米范围内不应重叠。(见示意图一)

示意图一

当一个单元内同层户数较多,受条件限制,户门外开确有妨碍公共交通等问题时,户门应向户内开启。(见示意图二)

示意图二

户门在向外开启过程中有可能产生门与门、门与人之间的碰撞时,相邻户门均应向户内开启,且户门的开启端不应临近设置。(见示意图三)

示意图三

户门与公共疏散用门之间的处理方式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进行项目建设规划和方案设计时,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该通知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设计单位应优化户型布局,对户门进行局部细化设计,利于施工和方便住户使用。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各参建单位应按照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设施工和监督监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济南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未发放规划咨询意见的住宅建设项目均应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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