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山北入口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意见,安置房源为伴山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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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济南经十路17398号院里热闹起来,原来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正征求意见中,居民时不时围在公告前一起讨论补偿方案。
根据征求意见,被征收房屋约656户(个),住宅房屋约653户(个),非住宅约3户(个)。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60天。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20天,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40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决定为准。
该项目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历山路、西至千佛山路、南至经十一路、北至经十路。具体门牌号为:经十路17398号(齐鲁宾馆高层公寓及办公房、1号、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1号、7号、8号、9号及平房);经十路17386号;千佛山路8号(银座佳驿);历山路181号(含181-1号、181-2号);历山路185号(含185-1号至185-13号);经十一路11号(顺通石化加油站、库房及棚子)。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详见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最终的房屋征收范围以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9205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约58044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1243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8731平方米。
该项目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安置房屋,实行异地安置,地点为伴山居。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较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超过货币补偿集中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
为做好千佛山周边综合整治,塑造沿经十路“山色入城的窗口”,为市民打造山城一体的千佛山北广场城市共享开放空间,2020年8月26日,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实施冻结。在“中优”行动方案中,重点打造大千佛山景区,其中包括千佛山北广场。同时,在2021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及实施千佛山北广场和佛慧山开元寺入口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沿经十路走行的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于3月6日宣布正式开工,其中千佛山站设在历山路西侧,其中一部分地下建筑将占用规划中的千佛山北广场地下空间。此次征收补偿方案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质量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改善城市环境。
(文/图 济南时报 记者: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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