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强总部落户奖励5000万!济南起步区放大招促进企业发展

搜狐焦点济南站 2021-11-08 1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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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4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正式发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涵盖“加大企业招引力度、加速优质企业成长、加快创新生态培育、加强企业金融赋能”4部分共计20条,将在加大优质产业项目招引力度,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产

11月 4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正式发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涵盖“加大企业招引力度、加速优质企业成长、加快创新生态培育、加强企业金融赋能”4部分共计20条,将在加大优质产业项目招引力度,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要素资源集聚等方面精准发力,助推起步区打造成为产业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文件中提到,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的全国总部落户先济南起步区,分别给予5000万元、2500万元补助,省级以上区域总部,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

加大企业落户补助,较高5000万

《若干政策》中提到,对于经认定的新设立或济南市以外迁入的重点企业:“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的全国总部,分别给予5000万元、2500万元补助,省级以上区域总部,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中国独角兽企业总部,给予1000万元补助。

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且落户后三年内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给予500万元补助。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在市级梯次奖补的基础上较高给予500万元补助。

此外,企业在济南起步区投资,也将获得相应奖励。对经认定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投资强度35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35万元/亩以上的新落地企业,按照厂房、设备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含土地投资)较高给予5%奖励,不超过1亿元。奖励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年度分期拨付,扶持期不超过3年。对经认定的符合省市扶持政策的外资项目,在享受省市级扶持政策基础上,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额外奖励,较高奖励1500万元。

独角兽、瞪羚企业人才群体购房较高可获补助3000万

在加大企业高管奖励方面,对经认定新落地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科研机构,自注册起5年内,对其年工资薪金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高管和高技术人才,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区级经济贡献,给予100%奖励。单个单位不超过10人。

加大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助,对经认定新落地的独角兽及准独角兽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在区内指定区域内首次购买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实际购房价格给予总额10%以内、不超过1000万元购房补助,该补助分3年发放。

新认定独角兽企业奖励2000万

为了鼓励企业提档升级,文件中提到,对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快速发展方面,对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和区级经济贡献增长率达到2000万元和20%、5亿元和15%、10亿元和10%,分别参照其当年实现的区级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的40%、50%、60%给予奖励。对纳入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当年区级经济贡献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且年增长率超过10%的,分别参照其当年区级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的40%、50%给予奖励。

新认定研发机构、科研孵化机构均有奖励

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对新认定高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对新认定的高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较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高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较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支持技术研发创新,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企业国内上市成功奖励300万

文件还加强了对企业上市扶持引到,对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奖励。按照当前的审核机制,拟上市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完成报备并正式进入辅导期的,给予150万元奖励;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排名前列上市申报材料的,给予150万元奖励;上市成功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鼓励引进天使基金、风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不含建设类和明股实债类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优先给予保障。基金投资区内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后)的1%给予奖励,较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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