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买的是万科公司的万科青青家园,我们签认购书时,跟他们公司的销售人员讲了一系列条件,他们的五证必须齐全、绿化率、会所、水质、花园面积、班车等。但是,到了上周日,签约时,他们五证不全不说,我们要求把以上条件签到补偿条款里,万科公司的销售人员答复,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不能签。 根据我们的了解,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少有就是为双方增加合同条款预留的;签合同,是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体现。为什么万科公司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进行销售呢? ——购房者 开发商答复如下: 关于贵中心转发投诉,经过我公司了解、核实事情的发生经过,并于11月27日为这位反映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