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12条”促文旅高质量发展,将申建黄河口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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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山东将认定6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创10个高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图为胶济铁路博物馆和阡陌书店承办的“滚滚市集”。 本版照片均由新时报记者黄中明 摄(资料照片)
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推行国有景区“三权分置”改革、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用地保障、创新文化和旅游发展促进机制……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提出12条具体措施,以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培育20个左右节会品牌争创10个高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措施》提出,将继续举办“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措施、淡季旅游景区门票特惠政策,并建立美景山东、康养山东、演艺山东、游学山东、美食山东、乐宿山东、欢乐山东、好礼山东等八类要素型优质产品名录,予以重点宣传推介。提升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泰山国际登山节、青岛国际啤酒节、青岛国际影视博览会等节会影响力,到2022年培育20个左右节会品牌。
激发夜间消费潜力,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景区打造文化夜市、创客沙龙、非遗展演、旅游演艺等夜间精品项目;城市主题公园、主要景区景点和具备条件的文体设施要根据公众需求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到2022年,认定6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创10个高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争取在具备条件的国际空港、海港、邮轮母港增设免税店等。
实行国有景区“三权分置”3月底前试点,6月底前将全面推开
《措施》提出,将实行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置,根据景区功能定位,分类施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推进国有景区“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体制改革,2021年3月底前选择6家国有5A级旅游景区进行试点,6月底前全面推开。
同时,建设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制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措施。实施“双十、双百、双千”人才培育工程,到2025年引进培育10名全国知名的旅游业界领军人才、10名旅游理论学术研究领军人才,围绕100个省社科规划文化和旅游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文化和旅游专项培养战略研究和理论专家,围绕100个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培养管理和技术专家,培养1000名“山东省旅游管理领军人才”、1000名“山东省旅游技术人才”。打造1000个景区化村庄明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500家以上
将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千村景区化”培育行动,到2022年打造景区化村庄10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文化旅游小镇100个。将发展旅游民宿纳入田园综合体、文化旅游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重点培育特色乡村自驾体验游品牌。
建设康养旅游发展高地。在黄河沿线、优质海岸线、特色湖区山区、温泉集中地带等,建设一批高端健康旅游项目,开发滨海疗养、森林康养、温泉浴养、研修康养、中医药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到2022年全省建成5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康养旅游基地。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领航型”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推进企业整体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筛选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纳入上市储备库。引进国际品牌企业、省外大型文化和旅游企业或企业集团落户山东。强化金融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客户库”“项目库”,对有意向的企业落实金融辅导员制度;适当放宽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对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力度。
申请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实现5A级景区所在市通高铁或轨道交通
实施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工程,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申请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建立省级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库,省级财政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对重点项目择优给予股权投资或贷款贴息支持。
同时,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用地保障。对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由各级政府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可使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布局建设。支持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项目。
完善高铁、高速公路、城际轨道交通体系,“十四五”末实现5A级景区、高级旅游度假区所在市通高铁或轨道交通,打通3A级以上景区与高铁、高速公路出口连接线。发展“慢游”网络,完善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等慢行游览通道。到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综合类服务区实现向集交通、商业、休闲旅游等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场所转型升级。
建立重点景区联动机制三大经济圈率先实现信息共享门票互惠
此外,还要加大文旅推广,创新文化和旅游发展促进机制。成立景区发展联盟,建立重点景区联动机制,在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率先实现信息共享、客源互送、门票互惠。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力度,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高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省级财政给予奖励。
探索“好客山东”品牌授权使用、市场化运作,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可免费使用,形成“好客山东+”品牌体系。统筹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整合16市文化和旅游宣传资源,创新开展联合推介,推行“孔子文化和旅游使者”计划,扩大“好客山东”全球知名度。(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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