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十项“减负”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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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2日讯 (记者 史春勇)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手机限制带入校园、禁止带入班级……为落实“五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专门制定出台了十项举措并发布了《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项举措每一项都体现“小切口、大改革”,重点关注学生课业负担重、家长精神焦虑、教育培训支出负担过重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学校减负、家长增负”问题,克服学生评价中的“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监督各学段作业总量控制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建立以年级统筹为主线、学科协调为辅线的双线作业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每天各学科作业比例,鼓励学校系统化编制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分层作业,提高针对性,避免机械无效作业。
同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按照睡眠管理要求,落实上课时间、作息时间和就寝时间几个关键时间点的管理,确保学生充足睡眠(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对学生睡眠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科学指导意见;探索作业分层设计,优化学习方式,科学有效提升作业质量,保障学生睡眠时长。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加强手机管理,强调“限制带入校园,禁止带入班级”,做到刚性要求和暖心服务相统一,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沟通需求,防止简单机械管理。老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严格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推荐程序,坚决杜绝不良倾向和有害读物进入校园。对“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不得推荐选用。
课后服务结束不早于17:30
市教育局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健全完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体育锻炼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建设。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好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同时,坚决整治“无证办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超时授课”等违规办学行为,强化线下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形成良性有序的治理环境。
各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证中小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和场所配备。同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在实施政府财政补贴为主的基础上,探索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并可根据家长需求灵活安排;探索引进校外专业力量提供以艺体、科技创新等为主的课后服务,尝试周末实施课后服务等,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将全面加强全覆盖督导督查,同时公布我市“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的监督方式,采取多项举措切实使作业负担减下来、校外培训热度退下来、家长经济负担降下来、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稳定优质的教育生态和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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