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表示,近期出现流动性困难,经公司与持有人协商,各方同意本期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延后至不晚于2022年4月15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审议事项为《关于变更“21阳城01”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及《关于变更“21阳城01”兑付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
近日,金科服务与厦门融汇华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厦门融汇弘上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于2022年1月18日,Xiang Sheng Overseas Limited及公司交换任何及全部未偿还2022年票据的要约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且交换要约已完成。因此,根据交换要约有效提交作交换及获接纳的2022年票据已被注销。